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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耀辉

合伙人

联系方式: 15017598943 
电子邮箱: yyh@kingbridgelaw.com
执业证号: 1440120141005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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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刑民交叉

合规与风险控制

工作语言:

普通话、粤语、潮汕话、客家话、英语

工作经历:

2014年至今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

社会职务:

1.入选司法部死刑复核律师库(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

2.入选广东省刑事律师库(承办省高院刑事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案件);

3.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研究经济犯罪与刑民交叉实务);

4.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考官(参与全市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准入面试考核);

5.广州市律师协会“律警同行·法护基层”活动志愿律师(派驻刑警大队提供刑事法律支持);

6.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参与刑事控告、立案监督、案件处理听证);

7.低空经济、数据产品合规领域团体标准起草人之一,入选智合中心首批《低空经济系列标准起草人名录》(布局低空经济刑事合规领域)。

执业经验:

十余载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余耀辉律师以刑事辩护为核心,聚焦细分精品刑事业务,深耕商业犯罪、跨境毒品、走私犯罪、职务侵占、商标犯罪、涉黄涉赌、涉黑涉暴七大特色辩护领域,具刑事控告专项维权能力,同时精通刑民交叉争议化解、企业刑事合规体系建设,擅长处理各类重大复杂刑事类案件。

依托死刑复核、检察听证、公安派驻、仲裁调解多元一线岗位历练,形成独具优势的系统化、精细化办案思维,在重大疑难案件攻坚、专项刑事维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紧跟新业态司法发展趋势,深耕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作为特邀嘉宾参与2026广州国际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展览会法律专场圆桌交流。

始终坚持精细化、定制化服务理念,打通「合规防控-危机处置-刑事辩护-控告维权-赔偿救济」全服务链条,为客户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刑事法律解决方案,以专业赋能个人维权、企业合规、行业稳健发展。

荣誉奖项:

1.全国性荣誉:律新社《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6)》争议解决领域“品牌之星:匠心律师”、第三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5年律师工作创新案例”;

2.行业荣誉: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工作机构优秀成员”、第十届桂客年会“桂冠·公益至善奖”、中国政法大学低空经济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优秀学员”、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优秀调解员”;

3.律所荣誉: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25周年“十大逆转案例奖”“业务成果奖”“优秀律师奖”“公益普法明星讲师”“专业部门贡献奖”。

法律产品:

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余耀辉律师团队迭代研发15项专业化细分法律产品,构建覆盖个人刑事安全、企业合规经营、刑事专项维权、新兴行业风控的全维度服务体系。

一、个人刑事专项辩护产品

1.《个人刑案全维度辩护》——普通及重大刑事案件一站式辩护服务;

2. 《商业犯罪专项精细化辩护》——针对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商业贿赂等各类商业经济犯罪专项辩护;

3.《跨境毒品犯罪专项辩护》——跨境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疑难案件专项辩护;

4.《走私犯罪专项精准辩护》——各类普通及重大疑难走私刑事案件全流程专项辩护;

5.《职务侵占案件精细化辩护》——企业高管、员工涉职务侵占案件专项辩护;

6.《商标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专项辩护;

7.《死刑复核专项精准辩护》——死刑案件二审、复核全流程攻坚辩护。

二、企业刑事合规与风控产品

8.《企业合规健康体检》——企业刑事风险排查、合规漏洞整改、体系搭建;

9.《高管刑事安全顾问》——企业实控人、高管专属刑事风险防控、日常法务顾问;

10.《涉刑危机应急响应》——企业突发涉刑事件快速处置、舆情管控、风险止损。

11.《民营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构建》——聚焦民营企业经营痛点,量身搭建可落地、常态化刑事合规风控体系,规避经营刑事风险

三、刑事维权救济专项产品

12. 《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与刑事追偿》——刑事被害人报案立案、庭审代理、损失追偿、权益兜底全流程维权服务;

13.《刑事控告全流程代理》——企业、个人刑事报案、立案督促、控告维权全流程服务;

14.《刑事国家赔偿专项维权》——冤错案件、司法侵权国家赔偿申请、复议、诉讼全程代理。

四、新兴行业专属法律产品

15.《低空刑事安全官》——低空经济、航空航天企业专属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服务。

成功案例(部分):

一、商业犯罪案件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全国标杆案件)

1.陈某某等3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案(云某惠传销涉案,涉案500亿元,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2018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首);

2.李某某等3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案(承某集团传销案,涉案2220亿元,近年全国规模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之一);

3.黎某某等1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案(国某系非法集资案整体涉案260亿元,公安部统筹、多省市同步侦办,该案为其在广州的分支案件,辩护结果:缓刑);

4.邓某某等8人集资诈骗重审案(健某猫集资诈骗,涉案170亿元,缺口82亿元,中国体育领域最大规模集资案件之一,辩护结果:重审改判非吸,减少刑期、罚金并排除82亿元巨额退赔连带责任);

5.曾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案(广州中某沃顿非法集资案,787名投资人报案,涉案42亿元,广州典型非法集资案,辩护结果:缓刑)。

(二)商业诈骗案件

6.陈某等14人诈骗二审案(该案隶属辉某集团跨境电诈系列案件,是粤港澳三地重点打击整治的重大反诈案件,辩护结果:轻判);

7.刘某集资诈骗一审案(广州特大刷单返佣集资诈骗案,涉案4亿元,吸收733人资金,辩护结果:轻判);

8.夏某等55人诈骗一审案(广州特大保健品诈骗案,涉案约4000万元,辩护结果:轻判);

9.王某诈骗一审案(广州重大股票期货虚拟交易诈骗案,涉案约1800万元,辩护结果:轻判);

10.陈某某等11人诈骗二审案(广州海珠特大套路贷涉黑案,冻结查封涉案总资产1亿元,辩护结果:轻判);

11.深圳市某某娱乐经纪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刑事控告案(接受被害人单位的委托,成功推动深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涉案金额超1250万元)。

二、毒品犯罪案件

1.赵某某等15人走私毒品一审案(人民日报报道该案系中泰美三方联合侦办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创近年亚太地区单案海上缴获毒品量最高纪录);

2.陈某某等21人走私毒品侦查案(公安部督办的全国特大海上跨国毒品大案,2023年国家禁毒办十大典型案例,为广东、广西两地海警联合侦办“部目标2023-170”号毒品案件,冰毒1吨);

3.贺某某等7人走私毒品审查起诉案(广东省重大海上跨国可卡因走私案件,现场查获可卡因一吨,由粤港澳三地执法部门联合侦办);

4.香港籍邓某某走私毒品一审案(认定从犯,大幅降刑);

5.马某某贩卖毒品一审案(可卡因970余克+主犯,有期徒刑十五年);

6.唐某某贩卖毒品二审案(冰毒13克,有期徒刑七年);

7.玻利维亚籍人走私毒品审查起诉案(认定未遂,大幅降刑);

8.坦桑尼亚籍人走私毒品审查起诉案(认定从犯,大幅降刑)。

三、走私犯罪案件

1.贺某等6人走私普通货物二审案(广州特大走私假冒注册商标手表案,案涉金额8200万元,从犯,有期徒刑六年);

2.林某某走私普通货物二审案(广州走私雪茄典型大案,涉案近700万元,主犯,有期徒刑十二年);

3.黄某某等7人走私普通货物一审案(广州走私冻品典型大案,货物货值700万+偷逃应缴税额130万,有期徒刑一年);

4.邱某某等9人走私普通货物一审案(海上走私成品油典型案件,涉案270万元,成品油1600吨,从犯,一年六个月);

5.吴某某等18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广州增城典型走私冻品团伙案,涉案49万元,从犯,一年六个月);

6.庄某某等8人走私普通货物一审案(珠海走私水货案,缓刑);

7.何某某等7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冻品28吨+158万,有期徒刑二年);

8.谢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冻品10500千克+110万,有期徒刑九个月);

9.黄某某等11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0.陈某某等3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11.覃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有期徒刑一年);

12.徐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审案(冻品28吨,有期徒刑一年)。

四、职务犯罪案件

1.冯某某等8人职务侵占一审案(上海典型快递行业高管及加盟商被控告职务侵占案,辩护结果:涉案金额3000万核减至300万,缓刑);

2.缪某某行贿二审案(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典型案例之一,辩护结果:清远中院撤销一审判决部分判项,罪名行贿罪变更为单位行贿罪,刑期五年八个月改判三年);

3.陈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轻判);

4.战某某行贿案(轻判);

5.柴受贿、滥用职权案(轻判)。

五、商标犯罪案件

1.林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侦查案(公安机关终止侦查);

2.肖某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再审案(缓刑);

3.广州肖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再审案(缓刑);

4.广州郑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审案(轻判);

5.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侦查案(取保候审);

6.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侦查案(取保候审);

7.皇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侦查案(取保候审);

8.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侦查案(取保候审);

9.江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侦查案(取保候审)。

六、涉黄涉赌案件

1.陈某某等开设赌场一审案(浙江励某太阳城网络赌博平台案,原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涉案赌资上亿元,系跨境赌博标杆案,为后期追诉落网技术人员辩护,辩护结果:轻判);

2.王某等32人组织卖淫二审案(广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志性案件,广州历年查处规模、惩处力度位居前列的酒店涉黄组织卖淫案件,辩护结果:轻判);

3.许某某等7人组织卖淫二审案(广州会所重大涉黄案,辩护结果:轻判);

4.卢某某等21人组织卖淫二审案(广州酒店KTV重大涉黄案件,涉案金额大,辩护结果:有期徒刑五年);

5.于某某介绍卖淫二审案(介绍卖淫人员13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6.钟某某开设赌场一审案(甘肃敦煌重大网络赌博案,赌资8600余万元,辩护结果:轻判);

7.梁某某开设赌场一审案(赌博网站代理,有期徒刑二年);

8.李某某开设赌场二审案(赌场派牌抽水,有期徒刑二年)。

七、涉黑涉暴案件

1.王某某等7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盗窃、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审案(广州增城重大涉黑案件,受到全国关注,辩护结果:争取认定一般参加者,轻判);

2.江门宁某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江门重大命案,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死刑复核);

3.赵某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广州白云重大命案,辩护结果:死缓);

4.曾某某故意杀人一审案(广州黄埔重大命案,辩护结果:死缓);

5.欧某某故意杀人一审案(广州南沙重大命案,辩护结果:死缓);

6.陈某某涉嫌强奸案(作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服务,免于被公安机关立案);

7.王某某涉嫌强奸案(作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服务,免于被公安机关立案);

8.许某某涉嫌强奸案(作为被害人律师提供服务,协助被害人获得赔偿);

9.刘某某抢劫一审案(广州白云重大涉恶案,辩护结果:罪名改判非法拘禁罪,刑期减少六年以上);

10.巫某某抢劫一审案(致人死亡+累犯+手段极其残忍,死刑,排除110余万赔偿);

11.龙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二审案(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12.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案(无期徒刑,排除120万赔偿);

13.李某某故意伤害二审案(重伤二级+伤残七级+累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14.吴某某故意伤害案(轻伤二级,有期徒刑九个月)。

八、其它犯罪案件

1.庄某故意毁坏财物审查起诉、国家赔偿案(汕尾当年度唯一一起国家赔偿案,辩护结果:检察院不起诉并获国家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辜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审查起诉案(广州典型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掩饰资金来源案,辩护结果: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

3.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案(缓刑);

4.郑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案(有期徒刑一年);

5.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案(有期徒刑一年);

6.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7.厉某某危险驾驶案(拘役一个月);

8.张某危险驾驶案(拘役两个月);

9.李某某危险驾驶案(拘役三个月);

10.谢某某敲诈勒索案(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九、刑民交叉代表性案件

1.广州某A股上市公司大宗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主办律师,标的额4亿元,裁判结果:胜诉);

2.上海某投资管理公司股权纠纷案(主办律师,标的额1.2亿元,裁判结果:二审改判,减损5000万元);

3.广东多地楼盘维权案件(唯一律师,裁判结果:胜诉)。

十、合规风控项目

为企业、景区、部队、学校等提供事前合规搭建、案发刑事危机处置、合规专题授课与标准制定等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