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百信破产清算部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次学习日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2020年5月23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法律部在总部大会议室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次“金桥学习日”,破产清算部门主任董硕律师、副主任刘浩根律师、副主任罗林律师领衔出席会议,部门成员十余人参会,学习研讨议题为制定管理人办理广州市破产清算案件的办案流程、办案指引和办案文件标准化、格式化的事宜。
会议在副主任罗林律师的主持下开始,大家首先就办理广州市破产清算案件的工作流程踊跃发言、各抒己见,讨论氛围十分热烈。根据破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广州中院的管理人监督办法和部门以往的办案经验,部门成员一致认同将破产清算案件按管理人工作时间节点划分为八个阶段,分别是法院指定管理人前、接受指定后、接管至一债会前、一债会至破产企业宣告破产前、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至破产分配前、破产分配至破产终结前、破产终结、府院汇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八个阶段。接下来,部门成员又积极讨论了前述每个工作阶段管理人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比如接受指定后管理人需要立刻完成刻章、开户等工作,经过讨论初步确定八个工作阶段共计有71项工作任务,71项任务下又有许多工作任务检查项。再接下来,部门成员又讨论了每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操作指引,比如刻章的工作任务需要准备的资料,办理的地点等详细指引。最后,部门成员就管理人文书的格式化、标准化发表了意见,近期将统一部门的办案文书内容和格式。
会议期间,部门主任董硕律师凭借着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带领大家对破产实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讲解和分析,强调了管理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的重要性。副主任刘浩根律师从团队组建及内部管理、管理人职责、破产清算案件流程等几个部分分析,系统地梳理了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案件中需要完成的工作,并就各阶段的办案风险提醒部门成员。
本次部门组织的金桥学习日历时一天,成果显著,与会人员秉承尚法、精专、勤勉、共赢的金桥精神,在梳理办理破产清算案件流程的过程中,大家又提高了对破产法的理解,研发出的办案指引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法律服务产品,不仅明确了本所办理破清案件的方向与原则,更为破产清算部门专业化、标准化、产品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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