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抽逃出资就能暗度陈仓!该还的债,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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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笔者讨论了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标准与债权人追债方法,这一篇谈谈抽逃出资。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无法还债时,为维护债权人的权益,需要追加还债主体。根据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股东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抽逃出资正是其中之一。 为什么股东需要为公司还债?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登记成立后,采取各种方法暗地里或变相地将其已缴纳给公司的出资取回,是一种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行为,应该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旦查实,抽逃出资的股东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判抽逃出资罪。 图片来源:Pixabay (一)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或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破产管理人应追回抽逃出资 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管理人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公司的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如何发现股东抽逃出资? 前文所述法律规定意味着,如果发现有股东抽逃出资,就有希望让股东为公司还债。那么,如何才能发现债务人股东抽逃出资呢? 一般情况下外人无法查询公司的资金流水,也就无法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但是通过下面的法律程序,债权人仍然能通过审计达到这个目的。 图片来源:Pixabay (一)要求审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二)申请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申请破产后,破产管理人将会对企业进行审计。 3 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 发现债务人股东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后,还应该请求法院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具体来说,要认定抽逃出资,需要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和损害公司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结果。 如果仅仅只是发现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行为,还不能认定为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需进一步调查。如果股东在转出出资款项后,资金被股东直接占有或非法使用,且该转出行为不真实,不合法,就能认定存在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 当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时,如果债权人怀疑债务人公司股东有可能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不妨利用笔者介绍的方法去尝试追加股东为还债主体,说不定就有收获。 文章转自: 罗林债务纠纷团队 ◆本文系作者观点,不代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