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常见问题解答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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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在破产程序中是重要的环节之一,在实践中,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会遇到许多疑问,下面小编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向大家推出债权申报常见问题解答锦囊,希望大家能有所受益。
1、问:债权人为什么需要申报?
2、问: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3、问:如果债权人没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会怎样?
4、问: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生效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仲裁裁决,有的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了,还需要再向管理人申报吗?
5、问:债权人的债权还在法院或者仲裁审理当中,需要申报吗?
6、问: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可以申报吗?
7、问: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职工需要申报吗?
8、问:连带债权人一定要共同申报债权吗?
9、问: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吗?
10、问:债权人是小业主,只要求交楼和办证,也需要申报吗?
11、问: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12、问:债权申报申请书中要填些什么呢?
13、问:附利息的债权计算利息的截止时间是?
14、问:债权人申报除了提供债权申报申请书还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5、问:债权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我的团队
破产与清算法律部
2019年,我所通过公开考试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进入广东省管理人名册,成为广东省一级管理人机构(广东省仅20名);部门负责人个人成为广州市个人管理人(广州市仅10名)。进入省一级管理人名单,展现出了本部在同行业、同专业的领先水平。
服务范围:
1、依法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在破产程序中担任管理人;
2、依法接受指定或委托成为清算组或参加清算工作;
3、代理债权人、企业上级单位、股东、职工参与企业破清程序,主张权利;
4、代理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及破产保护;
5、代理权益人就相关破产程序提出异议、主张权利直至诉讼;
6、就相关投资主体参与破产重整开展尽职调查、拟定方案、参与债权人谈判;
7、代理企业股东就企业解散、强制清算提出主张和诉讼;
8、代理当事人参加其他破产衍生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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