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百信业务管理委员会与刑事法律部联合举办学习日研讨会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2019年6月27日下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委员会与刑事法律部联合举办学习日研讨会,对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我所关欣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杨某故意伤害案件进行研讨。 杨某在海南动车上泼开水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经网络舆论发酵,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主审法官告知开庭时将会有新闻媒体现场报道,而且该案社会影响大、罪与非罪的认定存在异议,关欣律师向刑事法律部申请案例研讨。 本次研讨会,由我所陈永忠律师、罗少勇律师、王煌律师、刘先进律师、袁剑湘律师、李聪律师、修福祥律师、关欣律师及本所其他律师组成团队进行研讨,陈丽律师担任主持。廖莘律师由于有事未出席研讨会,但仍然制作了书面的意见,委托陈丽律师当场宣读。 在对杨某故意伤害案件研讨过程中,各律师围绕杨某行为是否可以客观归罪、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证人证言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民警办案是否存在诱供以及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必要性及对案件的影响等多方面内容发表观点,并就其中争议焦点展开讨论,现场不同观点碰撞,大家思维活跃。经过多轮研讨,各参会律师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涉及到的刑法理论、辩护策略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为经办律师及团队带来新灵感、新思路。 研讨总结时,业委会主任兼刑事法律部主任陈永忠律师提出,杨某伤害案件虽小,但是案件影响却很大。不论律师是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都要牢牢紧扣情、理、法三个方面。办理刑事案件在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也需要依据事实、把握证据,依法有效辩护,争取最佳效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