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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忠

高级合伙人

联系方式: 18613139763(微信同号)
传 真:     020-83338088
电子邮箱: chenyz@kingbridgelaw.com
执业证号: 1440120011096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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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博商总裁班

重点业务领域:

高端刑事辩护、刑事责任风险防控、组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论证

中国民营企业家重大法律风险防控、中国民营企业家家族私人法律顾问

执业经验:

1991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8年开始担任专职律师,现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董事会董事,从事法律工作已逾30年。

现任或曾担任社会职务:

现任广东省律协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现任广东省第一批刑事专家库专家

现任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专家库专家

现任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见证人

现任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现任清华大学校友会博商广州同学会执行副会长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现任清华大学校友会博商广州同学会执行副会长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州校友会政法名誉顾问

现任广东省平远商会监事

原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法律客座硕士研究生导师

原广州大学律师学院特聘专家讲师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州校友会常务副会长

原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原广东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原广州市律协刑事责任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主任

获奖及社会活动情况:

2023年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第三方组织专家;

2022年度广东省律协优秀专业委主任第一名;

2022年广州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大湾区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顾问”;

2021年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活动导师;

2021年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部门主任奖;

2021年广东省平远商会贡献奖,担任监事;

2020年8月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泛家居专项赛仲裁委员会委员;

2020年5月获评2018-2019年度广东省法学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金话筒答疑专家”称号;

2019年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2018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委员”奖;

2019年担任主任的专业部门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18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奖;

2019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18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奖;

2018年度撰写《常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论文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理论成果三等奖”;

2018年被评为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优秀律师;

2018年任职业管委主任所在单位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评为“2018届毕业生最佳雇主单位”;

2018年被选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

2018年被选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

2018年荣获清华大学博商学院颁发的“2017年度最佳管理实践奖”;

2018年获聘担任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刑事模拟法庭竞赛教学总顾问;

2018年获聘担任广州大学法学院实践课程指导老师;

2018年6月获得广州律师刑事辩护高级培训班结业证书;

2017年办理的“常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被评为广东省律师协会2017年度十大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17年度办理的“孙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业务成果奖”;

2017年被选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

2016年广东省法学会荣获“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金话筒奖”。(2017年3月颁发)

2016年被评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参与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先进个人。

2016年荣获广州市律协颁发的2015年度业务成果奖;

2014年荣获广州市律协颁发的2014年度业务成果奖;

2013年荣获“第六届刑辩论坛暨2013刑事辩护高峰会全国优秀刑辩律师和优秀辩护词一等奖;

2013年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  优秀委员;

2012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009年荣获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抗辩大赛最佳辩手称号;团体第一名;

2009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8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6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1年荣获中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赛全国优秀辩手奖;

2000年获湖南省首届电视辩论赛最佳辩手,团体第一名。

亲办典型案例:

2000年湖南经视还珠格格电视剧广告系列插播案;

2001年蔡某等广州最大的团伙运输毒品案;

2002广东四会马房电厂项目3.7亿元合同诈骗案;

2003年震惊全国的广州孙某被收容伤害致死案;

2003年广东省交通厅系列行贿受贿案;

2004年全国最大的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等买卖珍贵动物制品案;

2005年广东清远旅游项目特大集资诈骗案;

2006年为广州某知名快餐公司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无罪辩护成功;

2008年广州白云区刘某特大贪污案(罪名不成立);

2009年广州大学华软学院投资人邹某涉嫌行贿、职务侵占案;

2011年香港某上市公司佛山祖庙项目中刘某挪用、行贿案;

2012年茂名最大矿业民营企业家谭某及家属涉黑案;

2012年,历时三年申诉,佛山区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无罪辩护成功,申诉人获宣告无罪;广州曾某涉嫌行贿罪,一审有罪,二审介入辩护,无罪辩护成功;

2013年广东省某市常务副市长冯某受贿案;

2013年北京李某某强奸案二审;

2014年真功夫系列案;

2014年前新快报记者陈某涉嫌损害商业信誉案;

2014年长沙女企业家李某涉嫌非法集资罪、信用卡诈骗案,被改定性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5年前广东省国税局局长李某某受贿案;

2015年广州市某副市长系列行贿受贿案;

2016年广州市某香港女企业家涉嫌行贿无罪案;

2017年孙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案;

2017年茂名市副书记廖某受贿一案;

2017年常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广东首位红色通缉令加拿大回国投案,缓刑);

2017年刘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孔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红色通缉令香港首例回大陆自首,缓刑);

2020年广州农商银行前董事长涉嫌受贿案;

2021年某知名连锁服装订制企业生产伪劣防护服改变定性案件;

2021年广州某上市国有公司涉嫌重大挪用公款、行贿案;

2021年中山某食品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毒品饮料)案;

2022年广州某团伙涉嫌骗取出口退税、非法经营外汇案;

2023年原广东省某地级市副市长涉嫌受贿案。

学术成果:

曾发表省级刊物《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研究》和省级刊物《诉讼时效中断研究》;

在广州律师案例精选(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发表《刘某涉嫌贪污案案例评析》;

在《四川工商杂志》发表中国民营企业家重大法律风险研究及对策分析;

在《广东律师》发表《多方协作践行法制,律师执业踏上坦途——从两个<规定>谈起》;

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中发表《孙某某涉假冒注册商标被不起诉案》、《常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国际红色通缉令”回国自首广东第一案》。